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次数:973

各院部、学生社团: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安徽省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工委〔2020〕168号)和《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校办〔2019〕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工作,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1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聘任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考核内容

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活动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等方面指导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不断提高学生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等政治安全领域管理;

2.重视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对社团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进行指导;

3.认真做好学生社团活动过程化管理,对学生社团所有活动进行一级审批,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各类社团活动两次以上;

4.关心学生社团成员成长及换届工作,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社团大会;

5.指导学生社团活动规范化开展,每月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至少一次,每学期至少主讲一次与学生社团相关的专业讲座或培训。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自评、学生社团评价、挂靠单位评价、社团联合会评价、考核小组评价共五个部分组成。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自评(20%)。指导教师结合年度工作指导情况,填写《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自评表》,对本年度指导学生社团的情况进行自评,并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履职自评材料,材料包含且不限于履职情况介绍、工作支撑材料、指导社团发展建议等内容并提交本年度社团工作手册;

2.学生社团评价(20%)。各学生社团认真组织开展指导教师评价工作,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各社团总人数随机抽取不少于20%的社团成员开展评议,填写《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学生)》,最后由社团联合会计算各社团指导教师平均分;

3.挂靠单位评价(20%)。各挂靠单位根据指导教师日常表现填写《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挂靠单位)》,并提请挂靠单位党组织审核后上交;

4.社团联合会评价(20%)。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指导教师的履职自评材料和社团成员评价,由分管部门对所分管社团的指导教师进行评价,填写《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社联会)》;

5.考核工作组评审(20%)。考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和校团委牵头组织,根据指导教师自评表和指导教师履职自评材料,结合学生社团评价分,综合认定考核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6.会议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由校考核工作组提交校党委会审议。

四、考核时间安排

1.各指导教师请于12月10日16:00前将《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自评、挂靠单位)和履职自评材料电子版发送hsxytw@163.com,纸质版交至图书馆一楼团委办公室(文澜楼对面)。     

2.各学生社团根据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要求,完成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评价。

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组完成考核工作后,最终考核结果提交人事处备案。

五、工作通联

校团委李老师,05592540556  hsxytw@163.com


附件: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zip



共青团黄山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