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5日,副院长胡家俊率办公室有关人员赴滁州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就大学章程制定等工作开展调研。
滁州学院党委副书记倪阳、安徽工业大学校长李家新对胡家俊一行来校调研表示欢迎,并分别介绍了其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的基本情况,两校章程起草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人就章程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章程体例和主要内容、章程制定主要环节及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胡家俊对两校就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的经验介绍表示感谢。他指出,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高校依法实施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的“基本法”。通过此次学习和借鉴,将有力地推进我校大学章程制定的各项工作。
期间,胡家俊一行还考察了两校校园,并对校园管理及后勤社会化改革等工作进行调研。
据了解,作为省教育厅确定的大学章程制定先行试点院校,滁州学院和安徽工业大学的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已分别推进到修改完善和报送核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