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时代,我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政策制定和实施一体化。在依法治校过程中,既遵循法治精神的价值共性和普遍要求,也尊重高校的教育传统和师生群体的个性特征;强调依法治校的“高度”,重视法治教育的顶层设计,同时也体现出法治教育深入群众的“温度”。开展以师生为中心的法治教育,做到德法并用,五“治”并举,全面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着力加强系统部署 提升组织之“治”
面临新形势、新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学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法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切实把依法治校融入学校工作全过程。
我校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定期组织召开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发布《黄山学院关于切实加强法治工作的实施办法》,细化学校法治工作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工作任务和责任,构建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法治工作实际需要,成立法制科,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改革创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供有力保障。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治管理能力和效果。各学院、部门设置法治联络员,凝练二级单位工作特色和典型案例,配合学校开展法治工作。
着力强化建章立制 提升制度之“治”
大学章程是高校的“软法”,是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和完善学校各项制度的依据。学校修订《黄山学院章程》,进一步明确了权利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学校印发《“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升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涉及到学校和师生重大利益的事件,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根据制度“废改立”要求,及时修订规章制度。编制《黄山学院内部控制手册》,确保内部控制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
着力深化教育引导 提升宣传之“治”
学校制定并落实《黄山学院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开展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法治宣传。在师生员工中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好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普法活动。利用“三下乡”“行知课堂”等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活动,鼓励大学生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安徽建设。学校建立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各基层党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日常党员教育学习中。各学院发挥好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组织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深、讲透、讲活。
利用徽州文书博物馆资源,开展以“契约精神”为核心的法治微课堂学习,搭建法治文化宣传展示交流平台,提升学校社会科学普及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强与黄山市政法委交流联系,成立黄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经验。
着力健全内控体系 提升风险防控之“治”
学校编制法律风险清单,厘清各类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做好预判预防,制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预警、风险报告等全方位风险防控体系,堵塞管理漏洞。
重大法律文本须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学校的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机制,制定了《黄山学院合同管理办法》《黄山学院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管理工作机制、合同管理单位与职责、合同的签订与备案、合同履行、合同争议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细则。启用并不断优化合同管理系统,建立起统一授权、分级审批、归口管理、合法性审查及全过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数字化“线上闭环”。进一步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效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印发《黄山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黄山学院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管理规定》等,推动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学校安全问题。
着力完善权益保护 提升民主之“治”
突出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师生权益。学校切实树立以师生为本的理念,在实现管理目标的基础之上,切实保证师生合法权益。
学校召开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会议,引导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积极建言献策,并及时回复教职工建议、意见和要求,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教师对师德师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和职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向教师工作部和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落实学生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学生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修订《黄山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向申诉委员会提出复议诉求,学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复查复核制,形成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积极营造宽容、宽松的校园文化环境。
(撰稿:办公室 汪玉玲;审核:办公室 汪恭艳;责任编辑:宣传部 赵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