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6-09浏览次数:17

各学院:  

根据《黄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校党发〔2024〕2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学年学生工作安排,为保证下半年各项评优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5—2026学年度全体在校学生。

二、工作流程

本次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施,基本流程为:辅导员审定参评学生状态→学生加减分材料提交、班级评议员加减分材料提交→加减分材料审核、班级互评、辅导员评分→学年测试结果生成。

三、时间安排 

(一)辅导员审定参评学生状态,学生个人提交及班级评议员导入上传加减分数据,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二)各班级组织完成学生互评及教师评议工作,于9月14日前完成;

(三)各类测评相关材料审核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

(四)教务系统完成补缓考成绩录入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

(五)生成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并完成班级及学院两级公示工作,于9月25日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班级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各学院要召开辅导员专题会议进行布置,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评分细则评分,遵循公开、公平的测评原则,确保年度测评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二)按照智慧学工现有素质综合测评的功能,共有学生角色、班级评议员、辅导员角色、院部领导角色。具体操作参考附件。

(三)本次素质综合测评的数据统计范围为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的相关材料。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提交各类参评数据。2025级第一批次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参与本次测评,第二批次转专业学生则在转入前的原专业参与本次测评。

(四)学业成绩以教务系统自动计算的结果为准。如有相关疑问,可前往学院或大学生事务中心教务处窗口咨询。

(五)各班级素质综合测评的过程性材料及结果材料需存档备查。测评结果完成公示后,由各学院自行从系统导出存档。

 

学生处   

2026年6月8日



附件1:综合素质测评(院部领导角色).docx

附件2:综合素质测评(辅导员角色).docx

附件3:综合素质测评(班级评论员角色).docx

附件4:综合素质测评(学生角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