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安徽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黄山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4-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学生组织,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普及艺术实践活动,营造校园美育氛围,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全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校内展演选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根铸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全省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激发大学生对艺术的热爱与创作热情,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与审美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凝聚青春力量。 

二、大赛主题

戏润青春舞台,诵响时代风采。

三、组别设置

包括戏剧(戏曲)、朗诵两种类别。两种类别设组赛,组赛。根据我校开设专业情况,其中,戏剧(戏曲)设甲组赛;朗诵设甲组赛、乙组赛。朗诵乙组仅面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甲组赛为各学段均非乙组专业的学生,在华留学生参照上述分组。

戏剧(戏曲)包括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集体项目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 12分钟。个人项目自选一个戏曲片段进行表演,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朗诵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可使用配乐、视频等形式辅助表达,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集体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鼓励以集体项目形式参加我校推荐个人项目报送数量不多于3个。集体项目参加者须均是我校学生。个人项目每名学生限报一个,参加个人项目学生不得兼报集体项目。

原创节目要确保信息真实且无著作权争议,如存在虚假信息或产生著作权纠纷,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大赛安排

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分为学院宣传动员及准备阶段、校级评选、省级评选和集中展演阶段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25年4月至5月):学院宣传动员及准备阶段。根据展演活动要求,组织开展节目编排与校级集中展演,择优推荐报送节目参加校级展演。要将活动开展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2025年6月):校级评选。学校将视报名情况举办初赛复赛,并组织校级集中展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阶段(2025年8月至11月):省级评选和集中展演阶段。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节目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节目择优进行省级展演。

五、奖项设置

获奖学生可获得学校相应综合素质学分。

校赛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6名,为获奖选手和指导老师(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颁发获奖证书并报送节目至省教育厅。

六、活动报名和作品提交

1. 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5月22日截止,请参赛学生团队或个人填写活动信息表(附件2)并与节目作品一同发送至邮箱550620637@qq.com。若节目视频较大可上传百度网盘,在报名邮件中附上网盘链接(注意文件有效期)。

2. 格式要求:节目视频应为2025年新创作录制,横屏拍摄,采用MP4或MPG2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声。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节目名称”命名。

3. 邮件标题命名为“项目类别-集体/个人-作品名称”。

4. 未通过初筛的作品不再另行通知。

5. 作品必须为原创节目,要确保信息真实且无著作权争议,如存在虚假信息或产生著作权纠纷,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人:汪老师13955951306   方老师18705591023   芦老师18255998215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安徽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节目信息表(校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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