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溪区黎阳派出所来函,对我校体育学院王泽星、汪伟杰、张皓然、赵逸晨、叶宝龙、李阳、牛梓萌、李阳洋等8名同学协助公安机关勇斗嫌疑人的英勇行为给予书面表扬。
国庆假期期间,八名同学留校参加健美操训练。10月1日晚,他们利用训练休息时间结伴外出,在太平洋购物广场门口看到一男子偷拍他人隐私,于是他们及时制止,并在报警的同时,合力围住此违法嫌疑人,将其扭送交给赶到现场的黎阳派出所警察并协助派出所调查该嫌疑人的违法事实。目前,汪某已因侵犯他人隐私被公安机关行政七日处罚。
王泽星等同学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体现了新时代大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和敢于担当的优秀品质,展示了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的形象,赢得了社会的尊重,为我校师生树立了学习榜样。
(撰稿、摄影:体育学院 边津;审核:体育学院 杨和健;责任编辑:宣传部 朱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