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会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0-07-04浏览次数:830

  7月3日下午,校党委在文端楼二楼报告厅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李之琳应邀作题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的专题辅导报告。校党委书记汪枫,党委副书记胡家俊,副校长刘英旺、张德学,全体处级干部,机关全体科级干部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党委委员、宣传部长张赛主持。



  李之琳从“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盛世修典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重要内容”三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解读。她阐释了民法典编纂的基本背景、重大意义,民法典的构成及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



  报告认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私权保障的宣言书,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制度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最后奠基板块、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是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提升。

  报告还结合“自然人的一生”和“自然人的一天”与民法的密切关系,生动形象地阐述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体系。结合社会生活实例,对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冷静期制度、农村治理、居住权制度、自甘风险原则、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

  辅导报告深入浅出,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与会同志表示受益匪浅。





(撰稿、摄影:宣传部 徐德平;审核:宣传部 乔根;责任编辑:宣传部 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