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廉洁,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2-07-08浏览次数:535

  7月7日下午,我校在逸夫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会议,院长汪建利、纪委书记吴邦贵、副院长樊嘉禄出席会议,招生工作领导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教育部2012年招生录取工作“十条禁令”, 听取招生办前期有关准备工作的汇报。
  汪建利指出,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即将开始之际,教育部在“六不准”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十条禁令”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12年招生录取公平公开,切实维护良好招生秩序。这是维护招生工作阳光、公平、廉洁的重要保障,我校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同志都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他强调,招生录取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对招生咨询、计划调整、档案阅档、退档审核和录取审核等环节管理,要规范操作,注重细节,要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解决录取工作的问题,真正实现阳光招生、公平招生,让广大考生和社会满意。
  吴邦贵就落实招生监察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