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519

各在校参保学生:

根据《黄山学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管理办法》总〔20174号件规定,温馨提示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学生就医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只能在学校报销,黄山市医保不受理大学生门诊费用报销。

2.学生就医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只限当年报销(9月份之后产生的费用可至次年4月份之前报销),过期未报的一律不予报销。

3.每月1-25日8:00-9:00在率水校区和横江校区校医院挂号室处报销,每生每年限报1000元。

联系人:胡医生 联系电话:254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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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