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安徽省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9-11-06浏览次数:2424

  日前,安徽省教育厅下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安徽省2019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72号),我校获批列入安徽省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9年7月,根据《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学位秘〔2019〕1号)要求,我校上报了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规划,认真分析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总体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措施。10月30日,安徽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安徽省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获批列为安徽省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落实我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中“3535”发展思路的第一步,是学校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建设成为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开展建设期间,学校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单位基本条件要求,全面提升科研水平,完善办学条件和管理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才引进力度,调整招生规模,合理师生结构,深入推进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立项建设目标任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高水平的应用型人才。


(撰稿:科研处 刘成刚;审核:科研处 佘新松;责任编辑:宣传部 郑静)